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時事】關於鼬獾狂犬病病毒株,米格魯或老鼠能告訴我們什麼?

原本並未打算針對這次鼬獾狂犬病議題發文,因為我不具狂犬病相關的專業背景(病毒、分子生物、分子遺傳演化、免疫、獸醫、哺乳動物等)。然而,在「狂犬病實驗先測老鼠再決定是否用米格魯」之後,這一切已經發展到荒謬而令人氣憤的狀態了。

就當留個教材案例吧。

先來看看國中生物第零章開宗明義告訴我們的,「科學方法」:觀察──提出問題──假說──實驗──假說──學說──定律。讓我們把事件套進這個邏輯裡。


【觀察】

針對台灣這次的鼬獾狂犬病案例,我們知道什麼?

1.狂犬病毒(rabies virus)是一種桿狀病毒,分類上屬於麗沙病毒(Lyssavirus)屬下面的一個種。傳染途徑是經由已感染動物的唾液,隨著抓、咬造成的傷口(或皮膚傷口、黏膜)進入其他動物體內。幾乎所有的哺乳動物對本病都有感受性,但與病毒株別有關。另外,關於病毒的分類,引自顏聖紘副教授的說明:「狂犬病毒本身依據基因型與受感染動物的差異,有許多不同的基因型。必須要在確認病毒地理分布、致病力與宿主分化狀況後,才會使用「基因型」(genotype)這個名詞,而目前從台灣鼬獾病毒身上分離出來的病毒,只能叫做「病毒株」(isolate)。」

2.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更新於2013年8月16日的「2013年台灣狂犬病病毒序列分析結果」,台灣的鼬獾狂犬病毒株依序列特性可分為三群。與目前已知親緣關係較接近的菲律賓犬/人、中國犬/人、中國鼬獾狂犬病病毒,基因相似性約有10-15%的差異。雖然我不具病毒、基因、分子生物演化相關專業背景,無法判斷該分析內容,然而無論如何,這說明了一件事:狂犬病病毒進入台灣已經有一段時間,雖然我們不知道有多久,但不是一天兩天,不是一個月兩個月,也不只是一年兩年。

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狂犬病防疫專區網頁,更新於2013年8月20日的資訊:截至2013年8月19日上午11:00,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的「狂犬病陽性動物分布圖」告訴我們,目前驗出狂犬病毒陽性反應的物種有兩種:(1)鼬獾,9縣市42鄉鎮;(2)錢鼠(僅1隻),1縣市(台東縣台東市)。

4.台大生態演化所李培芬教授提供了鼬獾分布資料,以地圖呈現台灣鼬獾狂犬病陽性及陰性鼬獾分布位置。

整合上述資訊,目前台灣的鼬獾狂犬病毒株已經存在一定時間,但是至今僅有鼬獾(以及1隻錢鼠)被測出陽性反應,尚無其他哺乳動物,尤其是狗的陽性案例。而以鼬獾的分布區域和人類與狗以及其他野生哺乳動物的活動範圍重疊性而言,必然存在接觸的可能。


【問題】

在防疫資源有限的狀況下,我認為當務之急是:

1.如果鼬獾狂犬病毒株已經在台灣存在一定時間,且鼬獾的分布區域和人類與狗以及其他野生哺乳動物的活動範圍有重疊,為什麼台灣的鼬獾狂犬病毒株,除了台東那一隻錢鼠外,沒有感染到狗或其他動物身上?即使概念上「幾乎所有的哺乳動物對狂犬病毒都有感受力」,但此現象仍因病毒株而異,現存的文獻無法告訴我們台灣這支鼬獾狂犬病毒株的致病能力、感染範圍等防疫必要資訊。(另外我也很關心但沒查到資料的是,驗出陽性反應的鼬獾,死因是什麼?真正死於狂犬病的比例有多少?)

2.既然病毒存在變異,也沒有其他動物的陽性反應案例,現存的狂犬病疫苗對台灣的鼬獾狂犬病毒株是否有效?

要解決這兩個問題,必須提出合理的實驗數據。而第一個問題「台灣的鼬獾狂犬病毒株會不會感染到其他動物身上」顯然太籠統,「其他動物」到底是什麼動物?目前最需要關注的是文獻中被感染機率最高,和人類接觸密切的狗(人類感染狂犬病的來源雖然涵蓋不同哺乳動物,但由於接觸頻率的關係,以狗為主)。

因此,這個問題就變成「台灣的鼬獾狂犬病毒株,會不會感染到狗身上」。



任何實驗,都存在「必要性」與「代表性」的問題。尤其是牽涉到生命的動物實驗。

回頭想想,我們需要瞭解「台灣的鼬獾狂犬病毒株會不會感染到狗身上」嗎?

需要。

病毒的感染力、感染途徑,動物被感染後的狀況只是保毒物種(reservoir),還是會發病?帶著病毒會不會傳染出去?透過什麼途徑傳染?這些都牽涉到防疫措施與資源分配。沒有可信的實驗數據,一切都只是亂槍打鳥,甚至在民眾誤信「已經受到足夠保護」的狀態下,失去戒心,引起更大的災難。

而只有以狗作為實驗動物,才能回答「狗會不會被感染」這個問題。如果直接以狗做實驗都不具有回答「狗會不會被感染」的代表性,還有什麼物種能具有代表性?嚙齒目的老鼠和靈長目的人類都不是食肉目的狗,不管用多少老鼠或人類來做實驗,都無法回答「狗會不會被感染」的問題。

如果不贊成以米格魯做動物實驗,唯一的反對理由只能是「這個實驗沒有必要性」,而且是「不管用什麼動物都沒有必要性」。怎麼會是「為什麼不用人做實驗」或者「要先拿老鼠做實驗」?

米格魯的命是命,老鼠乃至於其他動物甚至植物的命都不是命?

人類的科學和醫學/醫療技術建立在許多實驗動物的生命之上,這是殘酷的事實。沒有牠們的犧牲,就不會有今日的科學和醫學。實驗動物福利、規範亦因此而生。而動物實驗的物種選擇,取決於實驗目的,不應受人類主觀愛惡偏好影響。

就算真的要拿老鼠做實驗,順序也應該是在「確定台灣的這株狂犬病毒株會感染到狗身上」之後,為了要瞭解它會不會感染其他物種,才進行親緣關係較遠的跨物種宿主實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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